不得領取公共經濟援助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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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些通過英國國民(海外)途徑來英人士,在他們的居留限制中附有“不得領取公共經濟援助”
(NRPF) 的條件。這意味著他們將無法獲得 1999 年移民和庇護法第 115 條和移民規則第 6 段規
定歸類為公共經濟援助的福利和服務。但是,他們將獲得工作和學習的許可。如果他們居住在
英國,通過英國國民(海外)途徑來英人士有權讓他們的孩子入讀國家資助的學校。
那些通過英國國民(海外)途徑來英人士可以因為貧困或有即將陷入貧困的風險,有兒童福址風
險、或如果申請人正在經歷特殊的財務狀況,而令他們的申請限制條件得以解除。

解除不得領取公共經濟援助( NRPF)的相關貧困考慮依據是甚麼?

與整個系統中,其他移民途徑允許改變的條件一樣,一個人在以下的情況中,被視為貧困:

• 他們沒有適當的住所或沒有任何方法獲得住宿(無論他們的其他基本生活需求是否得到
達到)。
• 他們有適當的住所或有獲得住宿的方法,但不能達到他們的其他基本生活需求。
• 如果上述任何一種或兩種情況都是迫在眉睫,他們就有陷入貧困的風險。

英國國民(海外)身份持有人需要申請條件變更的程序如何?

希望申請條件變更的申請人可以通過以下鏈接在網上申請:Change of Conditions (visas-immigration.service.gov.uk).

需要由在移民事務專員辦公室(OISC)1 級或以上註冊的移民顧問提供更改條件申請的建議和協
助。英國的所有移民顧問都必須在移民服務專員辦公室註冊,或者是獲得批准的專業機構(例
如,律師公會)的成員。移民顧問可以幫助處理大多數與移民有關的事情,但他們不會做出移
民決定。在您使用顧問之前,請查看該顧問是否已註冊以及他們會否收取費用:find an
immigration adviser.

No Recourse to Public Funds (NRPF Network) 還提供了一些資料是關於貧困資助、條件變更和不
得領取公共經濟援助的居留許可。